独立法条

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县级、设区的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同意。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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