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八条

第二章 独立董事设置要求

第八条

保险机构出现公司治理机制失灵,或者保险机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重侵害保险机构、保险消费者和中小股东利益,或者出现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限制股东权利等情形的,除按照法律法规和其他监管规定应当实施的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限制相关股东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

(二)要求增加独立董事人数和比例;

(三)责令撤换有关独立董事;

(四)经保险机构申请,向其派驻独立董事。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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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