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六条

第二章 独立董事设置要求

第六条

保险机构应当结合保险行业特点和自身发展阶段特点,选择具有财务、会计、金融、保险、精算、投资、风险管理、审计、法律等专业背景或经历的人士担任独立董事,不断优化董事会专业结构,提高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运作效能。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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