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十四条
第六章 独立董事的管理
第四十四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支持行业自律机构组织会员单位针对独立董事开展以下工作:
(一)对独立董事选任、履职、津贴等方面作出自律规定;
(二)组织相关培训,推动独立董事制度持续有效实施;
(三)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和履职经验交流;
(四)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意见建议。
- 制定机关
- 银保监会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六章 独立董事的管理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支持行业自律机构组织会员单位针对独立董事开展以下工作:
(一)对独立董事选任、履职、津贴等方面作出自律规定;
(二)组织相关培训,推动独立董事制度持续有效实施;
(三)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和履职经验交流;
(四)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