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二条
第五章 独立董事职责、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二条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保险机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和管理层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为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监督作用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
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遭遇阻碍时,可以向保险机构董事长或总经理说明情况,董事长或总经理应当责令相关人员改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董事长或总经理未采取行动,或相关人员不予改正的,独立董事可以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
- 制定机关
- 银保监会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