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二条独立法条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条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独立董事是指在所任职的保险机构不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保险机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可能影响其对公司事务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制定机关银保监会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