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网络交易平台收费行为合规指南》的公告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平台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有下列不合理收费行为:
(一)重复收费;
(二)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
(三)转嫁应当由平台自身承担的费用;
(四)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提供其基础经营数据的费用;
(五)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购买服务或者参加推广、促销活动并收费;
(六)利用不合理的保证金等形式变相收费或者提高收费标准;
(七)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平台内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
(八)收取其他不合理费用。
前款第八项的不合理费用,可以结合成本、市场供需状况、行业属性、同类平台收费情况等相关因素综合判断。
- 制定机关
- 市场监管总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