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网络交易平台收费行为合规指南》的公告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平台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有下列不合理收费行为:

(一)重复收费;

(二)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

(三)转嫁应当由平台自身承担的费用;

(四)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提供其基础经营数据的费用;

(五)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购买服务或者参加推广、促销活动并收费;

(六)利用不合理的保证金等形式变相收费或者提高收费标准;

(七)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平台内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

(八)收取其他不合理费用。

前款第八项的不合理费用,可以结合成本、市场供需状况、行业属性、同类平台收费情况等相关因素综合判断。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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