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

第七条

对不属于进口配额许可证或登记管理的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内销,海关根据外经贸主管部门颁发的《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批准证》,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进口料件补征税款及税款利息后,办理加工贸易登记手册的核销手续。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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