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 / 第三十六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六条本办法所列文书格式由海关总署另行制定并公告。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