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所列文书格式由海关总署另行制定并公告。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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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