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进出口货物减征或者免征关税、进口环节税(以下简称减免税)事务,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海关依照本办法实施管理。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