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四十一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十一条第六章 实施管理第四十一条临床研究发生启动、方案调整、暂停、终止、完成等情形时,医疗卫生机构和研究者应当在系统及时更新临床研究信息。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