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十一条

第六章 实施管理

第四十一条

临床研究发生启动、方案调整、暂停、终止、完成等情形时,医疗卫生机构和研究者应当在系统及时更新临床研究信息。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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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