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三条第四章 立项管理第二十三条医疗卫生机构伦理(审查)委员会按照工作制度,对临床研究独立开展伦理审查,确保临床研究符合伦理规范。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