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立项管理

第二十三条

医疗卫生机构伦理(审查)委员会按照工作制度,对临床研究独立开展伦理审查,确保临床研究符合伦理规范。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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