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九条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十九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要求,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伦理(审查)委员会,健全工作制度,提供工作条件,保障伦理(审查)委员会独立开展伦理审查。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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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