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 第一条独立法条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一条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全面推进总局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规定,结合总局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制定机关广电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