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一条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全面推进总局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规定,结合总局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制定机关
广电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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