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第五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依法、公正、高效、便民的原则。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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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