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办法对高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的责任体系、工作原则、管理要求等作出相关规定。高校可以依据本办法,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并实施适用于本校的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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