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三条独立法条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三条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本办法对高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的责任体系、工作原则、管理要求等作出相关规定。高校可以依据本办法,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并实施适用于本校的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