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 / 第九条独立法条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九条直销企业应在本企业设有服务网点的地区组织直销培训。直销培训不得在政府、军队、学校、医院的场所及居民社区、私人住宅内举办。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