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