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商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直销管理条例》和本办法负责对直销培训进行监管;商务部负责制定《直销员证》、《直销培训员证》的规范式样。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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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