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 / 第五条独立法条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五条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涉及的股份应当权属清晰,不存在受法律法规规定限制的情形。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