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条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应当根据证券市场公开交易价格、可比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每股净资产值等因素合理定价。

制定机关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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