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境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处理规定 / 第五条独立法条国境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处理规定第五条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海关对参加国境口岸突发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人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