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 / 第三十条独立法条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第三十条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施行之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