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存款行出具虚假的个人定期储蓄存单或个人定期储蓄存单确认书的,依照《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