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一条质押存单存期内按正常存款利率计息。存本取息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时,停止取息。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