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第五章 对进出珠海园区运输工具和个人携带货物、物品的监管

第三十七条

进境的港/澳籍货运车辆、非货运车辆可以从珠海园区进入珠海市区或者从珠海市区进入珠海园区。 从珠澳跨境工业区专用口岸通道进入珠海园区的澳门车辆,不得从珠海园区进入区外。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