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管理办法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章 总 则第十一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不得进出珠海园区。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