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道路客运停靠点设置和运营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第五条

第二章 停靠点设置

第五条

停靠点设置应满足群众安全、便捷、灵活乘车需要。鼓励在群众出行需求集中、具备车辆停靠和人员集散条件的机场、火车站、客运码头、城市公交站、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大型市场、大型社区、厂区园区、景区景点、学校、医院等设置停靠点,便利群众出行。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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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道路客运停靠点设置和运营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