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道路客运停靠点设置和运营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各地应充分考虑城乡空间结构和群众出行需要,按照“宜站则站、宜点则点”的原则,统筹做好停靠点设置,积极推动形成布局合理、服务共享的道路客运站点服务体系。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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