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道路客运停靠点设置和运营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道路客运停靠点设置和运营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第二十四条第五章 服务监督第二十四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督促停靠点运营或管理单位加强停靠点日常管理,规范停靠点上下客,保障客车停靠安全和旅客上下车安全。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