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道路客运停靠点设置和运营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停靠点管理

第二十一条

停靠点运营或管理单位应在停靠点显著位置公布投诉方式,及时处理旅客反映的停靠点安全和服务问题。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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