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道路客运停靠点设置和运营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第十六条

第四章 停靠点管理

第十六条

停靠点运营或管理单位应加强停靠点设施设备检查维护更新,强化信息安全管理。鼓励利用视频监控等手段加强停靠点日常管理。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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