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道路客运停靠点设置和运营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第十四条
第三章 停靠点服务
第十四条
旅客在停靠点上车前,由驾驶员或停靠点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旅客行李物品安全检查。一类、二类客运班线在沿线停靠点上客的,应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落实实名查验等要求。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三章 停靠点服务
旅客在停靠点上车前,由驾驶员或停靠点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旅客行李物品安全检查。一类、二类客运班线在沿线停靠点上客的,应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落实实名查验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