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道路客运停靠点设置和运营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道路客运停靠点设置和运营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第十三条第三章 停靠点服务第十三条具备条件的停靠点在不影响道路通行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的前提下,可设置专用车位用于客车停靠或停放。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