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关于防范和惩治文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第二条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文物行政部门中负责统计管理和统计工作的人员。

制定机关
文物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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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关于防范和惩治文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第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