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关于防范和惩治文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关于防范和惩治文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第十一条第十一条国家文物局通过采用实地抽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各级文物行政部门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机关文物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