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审计机关封存资料资产规定 / 第二条独立法条审计机关封存资料资产规定第二条第二条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采取封存措施适用本规定。 审计机关在审计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采取的先行登记保存措施,依照行政处罚法和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制定机关审计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