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审计机关封存资料资产规定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审计机关封存资料资产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三条遇有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可能导致封存的资料或者资产损毁的,负有保管责任的被审计单位或者第三人,应当将封存的资料或者资产转移到安全的地方,并将情况及时报告采取封存措施的审计机关。制定机关审计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