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国有林场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八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国有林场应当在经营管理范围的边界设置界桩或者其他界线标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者擅自移动。

制定机关
林草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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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国有林场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