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国有林场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国有林场应当根据生态区位、资源禀赋、生态建设需要等因素,科学确定发展目标和任务,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积极创新经营管理体制,增强发展动力。

制定机关
林草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国有林场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