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国有林场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国有林场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格保护森林资源,大力培育森林资源,科学利用森林资源,切实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木材安全,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良好生态环境和优质生态产品的需要。

制定机关
林草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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