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国有林场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二十六条独立法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国有林场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六条第四章 森林资源培育与经营第二十六条国有林场应当采用良种良法,开展造林绿化,采取中幼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低质低效林改造等措施,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制定机关林草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