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国有林场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二条独立法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国有林场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国有林场的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国有林场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森林资源保护、培育、利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性事业、企业单位。制定机关林草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