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国有林场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七条

第三章 森林资源保护与监管

第十七条

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实行国家、省、市三级林业主管部门分级监管制度,对林地性质、森林面积、森林蓄积等进行重点监管。

制定机关
林草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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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国有林场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