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国有林场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国有林场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六条第二章 设立与管理第十六条实行档案管理制度。国有林场应当按照《国有林场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完善综合管理类、森林资源类和森林经营类等档案材料,确保国有林场档案真实、完整、规范、安全。制定机关林草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