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第八条

第八条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做好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宣传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市场供求、价格信息,引导经营者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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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第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