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第五十五条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原环境保护部发布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7号)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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