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第三十六条独立法条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回收拆解企业信用档案,将企业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录入信用档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