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进出口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环境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进口经营者委托代理进口申请的,其代理人除提交第七条规定的申请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与进口经营者签订的协议以及营业执照原件。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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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环境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