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进出口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环境安全管理办法 / 第三十四条独立法条进出口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环境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八章 附 则第三十四条进口经营者委托代理进口申请的,其代理人除提交第七条规定的申请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与进口经营者签订的协议以及营业执照原件。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