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进出口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环境安全管理办法 / 第三条独立法条进出口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环境安全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国家对进出口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的环境安全管理,实行检测和环境安全评价制度。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